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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一下
好幾年前有個朋友跑去南投念書
某天連絡我說 南投縣政府有辦一個flash比賽
做flash宣導空氣汙染問題的
面向是大專院校學生
我朋友剛好是
叫我幫他處理action問題
他自己美編 然後如果得獎 獎金給我
他只要那個獎牌,以後要做履歷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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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跟朋友兩人就浩浩蕩蕩的報名參賽了(寄出作品參加!!)
第一名好像有一萬塊(因為要提前一個月寄出作品,然後靜待結果)
到了發表名次那天,我朋友打電給我說
穩了拉 馬的才三個人參加,最爛也有第三名(第三名也有六千,大概太久有點忘記了)
然後南投縣政府遲遲沒發表結果
朋友打電話過去詢問,發覺他們根本忘記有這回事(馬的你還敢貼在縣政府網站)
過三天後,南投縣政府說 阿因為參賽者太少了,所以他們全部都選作"佳作"
獎金一人三千,就打發我們了(當初規則上也沒說參賽者太少可以改變規則)
經過這事後,完全對政府失去信心
官方辦的比賽還可以這樣改?
難怪沒啥人想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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