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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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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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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一方面是贊同國營民生企業與降低貧富差距的左派,
但在這種問題上我又是個法西斯主義者.

我覺得對社會有嚴重傷害的人,
就不應該讓他繼續為害社會,
應該讓他與社會隔離.

如果犯人明確的犯下惡意的殺人罪(非義憤與避難等),
該判死刑與立刻執行(以及販毒等其他重大傷害社會的罪犯).
至於植物人, 有傷害他人傾向的精神病患, 甚至酒駕傷人的慣犯,
雖然他們或許並沒有主動傷害社會的意識,
但的確已經嚴重傷害社會了,
也應該開放安樂死.
舊 2019-04-03, 08:30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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