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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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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其實呢, 我覺得如果真的很好, 不擔心人們不繳, 那又何必強迫呢?

你說沒強迫繳費? 我說的是有結婚而另一伴沒上班的那些人.
PS. 沒繳不能領, 天經地義, 取消那些沒繳的人的資格即可~

但這個讓別人可以選啊! 不能選的就是繳稅!


不。詐騙集團才會苦口婆心畫大餅勸人繳費
如有人偷錢搶錢被抓,然後告訴警察:失業要繳國民年金。。。
舊 2019-03-28, 06:41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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