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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926
引用:
作者lifaung
說難聽的, 那離人身攻擊還滿遠的
就是順便用你之前的不負責任發言回你而已

老實說還是那句, 要是你沒辦法證明對方是偷來或是強制技術轉移, 你應該預設對方無罪

因為在對方眼中, 你也同樣不值得有這樣的尊重
貶低對方並不會抬高你自己或是所屬陣營的身價, 討論問題應理性, 共勉之


把毫無相關的舊事拿出來搬 就是人身攻擊

不同帳號每次都來個一句 脾氣再好都有生氣的一天

照正常邏輯 直接回我 請問你有證據嗎? 這才是所謂的互相尊重

好 ok 我馬上就懂你的意思了 有證據有理由我就會講

沒證據我就會閉嘴

版上常常可以看到 兩個有過節的人 從A話題吵到B話題 我不知道這到底有啥好吵的 對討論根本沒有幫助
舊 2019-03-26, 02:42 P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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