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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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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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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就是這樣, 有人就同居不結婚,

結婚不光解決性慾, 一些權利義務也是重點,
例如:財產分配,同居缺點, 萬一有一方掛了, 財產無法分給同居人



對阿,我覺得結婚就是對弱勢的一方有保障,

那些法規相當於承諾變成契約,

離婚了沒收入的一方還可以要求一半財產跟贍養費,

所以有錢的一方真的要好好想想對另一半是否真的這麼愛。

舊 2019-03-23, 09:01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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