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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s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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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你這完全不合理,漠視行人權益
3~4個車身算你15公尺好了
行人沿街走,過馬路時要向右走15公尺過馬路
接著過完馬路後要向左走15公尺後,才能繼續前行

這個還好,每個人要走的方向不同,如果是要到對面去,就可以少走30公尺

不過我看許多駕駛等待右轉,都是把車開到逼近人行道,虎視眈眈的等人過,
即便公車也是這樣,讓人很有壓力。這種開法恐怕就算人行道內縮,
他一樣會開到逼近人行道,一找到空隙就衝過去,仍然有撞到人的風險。
舊 2019-03-22, 04:0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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