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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當敗部復活首例!福海離岸風電通過環評
2019/03/20
去年3月遭到環保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的福海離岸風電,成為台灣環評史上第一個訴願「敗部復活」的案例。今天環評大會在開發業者對纜線施工避開10月至隔年5月等承諾後,環委認為此案開發對環境影響已釋疑,決議通過此開發案。
以前環評雖有作成決議後經行政訴願或訴訟撤銷的案例,但都是開發案通過環評,利害關係人如農民提起訴願或訴訟被撤銷結論,例如中科四期等重大開發案。原本福海是彰化風場唯一沒過的離岸風電開發案,現在敗部復活,也創下環評被認定不應開發,經訴願「敗部復活」、重新經過環評大會通過的環評案例。
上周環評大會在重新討論福海離岸風電開發案,環委對此案仍有一些環境衝擊疑慮,包括對鳥類遷徙、纜線布設影響環境等,且要求與鄰近包括台電二期風場、彰芳風場、西島風場風機點位,要確認不致造成干擾。
福海的業者永傳能源公司董事長林鑫堉今在會中承諾,原本規劃纜線是11月至隔年3月避開海纜布設施工,允諾延長為10月至隔年4月,且承諾其他月份師公會採一次性施工,且工期不超過20天。
對於陸纜施工,開發單位也表示,規劃連接至台電漢寶變電所,已取得併聯許可,並允諾施工會避開保護礁區、養殖蚵架範圍。
環委閉門會議討論,業者所提的計畫,已降低對環境衝擊,且其調整風力機組布設點位,跟其他離岸風電相距5公里以上,並已可達10百萬瓦風機的機組裝置容量,因此決議通過此環評案。
福海敗部復活後,雖然能源局的第二階段離岸風電遴選已過,但可以爭取下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案。
去年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理由有三,包括:一、福海第一期風機遲未開發設置,與鄰近漁業經濟利害關係者溝通情形明顯不良;二、本案開發申請時程過於緩慢,開發規模相較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為低,本案風機設置於風場邊界,不符合發跡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鎖定的開發示範風場至少達100百萬瓦以上規定;三、經濟部能源局已決定,不同意其第一期開發的展延申請。
不過行政院訴願會認為環評審查認定不應開發的3個結論,第1跟第3個結論認為與環保因素無關考量,違反不當連結禁止原則,第2個結論則是無具體計算方式等資料供參,因此作成撤銷環評結論的決定。(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