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 Jo Chin
為什麼不去跟公司反映這種特殊情況下為什麼一定要有人乙等
另外就算是你講的狀況為什麼不能吞,下次如果我請假不就請對方代理
這不就是有來有往的事?
台灣的勞工怎麼這麼喜歡互相扯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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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的說,講話的嘴不痛....等到你遇到才會知道箇中辛酸
即使我在部門中還算不黑, 我也避免把部屬考績打到3分以下 (除非有很明確的理由)
到最後我老闆在開會的時候還嗆我, 為什麼我喜歡的A員工我沒有把他的考績打到4分(暗指說A員不夠格)
結果我默默地拿出筆電show給他看, A員綜合成績在我這邊是4.X分(但是其他員工也沒有被打到2分以下的)
接下來開始檢討為何我沒有打2分......
部門裡因為人資的關係, 必須有人被打2分, 但是先前我身為中階主管也反映過了, 但是台灣就是這樣, 外行領導內行.....最近還弄個皇親國戚近來, 薪水大概只比我低, 卻不是即戰力(這說法是客氣的, 正確的說法是, 他沒有戰力...)
原本要佔IC designer的缺, 我只能用我微薄的權限打他槍, 讓他佔個硬體工程師的缺
這傢伙的薪水要是被人知道, 我部門估計會大暴動, 不過老闆也不會管這些就是........
(我們team, 隨便跳對岸還是跳美國都是現在4-8倍薪水, 但是CEO就是裝死, 你能奈他何...
只能看看等我們家研替的解約後要不要靠北點整團跳車... 在台灣, 工作有時候就是靠所謂的情義相挺, 挺到最後就沒然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