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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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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松山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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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inwens
鴻海只是代工的,跟HTC及小米華為中興魅族等手機商不同,
權利金只是替客戶代付,真正侵權的應該是手機廠商才是。

當然這是鴻海的說法
相關細節後續還要再看

如果廠商本來就有付錢的話...
紅hi兩邊賺,被發現腦羞?
舊 2019-03-13, 09:4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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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