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冬之炎陽
早就講過
政府打通電話問蘇處長真正的狀況
這做不到嗎???
這問題我講過很多次了
在護航的各位就是不回答
一切做為都沒錯, 因為民眾觀威不佳,還是有可能因此而被處罰
這又是啥小? 政府機關懲處可以用不在規章內的條款??
不要在鬼打牆了 
|
你不知道幾乎每個公家機關都有一個「為民服務」的評比嗎?
有些單位會測試與民眾有接觸的公務員,來看他們的服務態度怎麼樣。
所以當一些民眾不滿的時候,而不斷打電話進來指責的時候,有些時候,該機關就會略施懲處。
這種大多數都是考績打劣,對一般公務員來說,已經是相當重的懲處。
但是如果情況真的很嚴重,像這次搞到整個社會群起指責的地步,也不是不可以罰得更重。
真的有一些工作經驗的人就知道,當老闆不滿意你的時候,除了叫你走路外,還有很多辦法可以整死你,你該不會完全沒有工作經驗吧?
至於政府是否有向蘇處長查證,這很重要嗎?
就算知道真實情況了,你以為當時那群就是要謝長廷下台的人,會就這麼算了嗎?
就像你現在如果不是裝蠢,也應該知道當時那些網友才是真的要對蘇處長的死負責的人,你會接受這答案,不再繼續攻擊政府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