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一般人要是能做警察的事
直接開單就好
幹啥拍照檢舉?
不就是因為他不能做警察的事

警察本來就不代表正義
法院也不是彰顯正義的地方
這世界本來就是如此

因為警察人力不足,才會需要一般人去檢舉

沒有違停,誰想要做這種事?

正義?太言重了

既然交通法規在哪裡,套句柯市長常用的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多年前曾在香港工作過

他們有一種叫交通督導員,是隸屬警察部門,專門處理交通違規開罰單

交通督導員執行公權力,不服取締敢碰他們,等同妨礙公務,刑責非同小可

這些督導員穿制服拿對講機,在大街小巷巡邏

臨停一下下,會突然冒出個督導員開罰單

他們職責就是開交通違規罰單,違規駕駛要魯也沒用,不會理你

所以交通違規,尤其是違停的風險太大,被開單的機會超高

這才能發揮作用

有人會問可以停哪裡? 每個地區都有設可以臨停的區域,不可能停到想要的目的地門前

香港人習慣了,不想被開單,寧可停遠一點多走幾步路
 
舊 2019-03-06, 12:06 A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cl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