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mickey66
先給樓主一聲祝福!
我和樓主有一點相似。也是 47歲因病,離開了職場。
老婆大人對我說,多賺幾年錢,少活10多年。支持我的選擇。由老婆大人負責家計。
爾後,我的工作就是養身。作兒子伴讀。閒暇時間就是閱讀。也沒再進入職場。
至今,10多年後。身體養好了,老婆也退休了。兒子離家,出去闖了。二老相伴。深感覺以前選擇是對的。
個人經驗。給樓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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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您的鼓勵,真是一段平淡美好的人生
引用:
作者cys070
記得有辦離婚
太后父母好像也不在
現在中風無法工作,名下若沒財產,又有兩個未成年小孩
應該比較好申請中低收入戶,一個月補助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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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了...現在社會局精明的程度可以輕易得到諾貝爾徵信獎
他們可以輕易查到我和我老婆仍同居,有仍然過婚姻生活的跡證,名下帳戶仍有金額往來...
然後......................就完蛋了
別說申請低收了,失去的搞不好會比得到的更多,跑法院當進廚房...
我辦假離只是為了避免我老豆債務扯到內人身上,被銀行找麻煩而已,我沒有那種膽量挑戰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