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根本就不用越搞越麻煩, 酒駕出車禍拖出來的駕駛, 當場拍照片讓社會公審, 搞得生不如死.

鞭刑啦, 勞改啦, 脖子上掛牌子遊街, 任人揍罵, 送去監獄給人玩.

很快就沒有酒駕了.

不用裝偵測器來防止, 不用想一堆條款, 越單純直接就越有效, 問題只在於有沒有執行.
舊 2019-02-28, 07:06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