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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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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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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通過再說吧...

1.死刑要執行,慢慢等吧

2.撞爛了就沒東西沒收了,所以要修改一下
政府沒收該車後要整修,整修費用由肇事者支出

3.爛車還是可以撞死人的,所以價值過低還是要沒收
訂個條件像是車齡幾年以上,有發生過車禍之類直接當廢鐵賣

4.如果生活所必要者可不沒收,這怎麼判定?
說實話,會窮到買不起第2輛車又酒駕的人
這種本身是高機率是社會底層,再犯的機會太高了...
舊 2019-02-27, 08:1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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