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d959
Basic Member
 
md95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0
引用:
作者Melia1830
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也沒什麼從屬或繼承關係,他們把國民黨打出中國就接收中國而已



中華民國自西元1911年推翻滿清後建立,對內聲稱繼承清國主權,以中華史觀論點中華民國視為道統繼承。(如同中國歷代皇朝更迭)

但弔詭的是,當時中華民國臨時憲法中有將台澎邊列入固有領土,而後召開的國大會議
就已把台灣跟澎湖拿掉,原因就在當時馬關條約裡清楚地載明台澎是割讓給日本。而非像香港、澳門是租借地,所以台澎按照當時國際法是屬於日本領土。

1951年在舊金山召開的聯合國大會,對日本戰敗的所有應負的一切責任與賠償都寫在舊金山合約當中。
對台灣關係最密切的當屬第二條與第十條

===============================================
第 2 條 【領土放棄】
(a).日本承認朝鮮獨立並予以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與鬱陵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b).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c).日本放棄對千島群島、 1905 年 9 月 5 日獲得之庫頁島部分,以及鄰近各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d).日本放棄國際聯盟委任統治相關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同時接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 1947 年 4 月 2 日所採取有關日本前述太平洋島嶼委任統治地之信託統治安排。
(e).日本放棄因為日本國家或國民在南極地區活動所衍生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f).日本放棄對南沙群島與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
第 10 條 【中國相關權益】
日本放棄,一切有關中國之特別權利與利益,包括源自 1901 年 9 月 7 日簽署於北京之最後議定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所衍生之對中國的利益與特權;同時,同意放棄前述議定書條款、其附件、書簡與文件。
===============================================

以條約內容來看,日本對中國的相關權益以東北、山東以及侵華所佔領的區域。以國際觀點來看臺灣當屬無主之地,
本可順應當時殖民地獨立的浪潮順利建立自己的國家,但很可惜我們錯過了。


整體來看自1945 ~ 1951年整個國際社會都在處理日本以及德國戰敗後的一切事宜,同時間的臺灣發生了什麼事呢?

時間回到1927~1937年第一次國共內戰開始,這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一方面要抗日必須與共產黨合作統一戰線,另一
方面又要提防共產黨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對國民黨政權的顛覆,只能說國民黨政府軍是內憂外患。為了抗日,國民黨
第一次與共產黨簽和平協議結果是失去黃河以北的各省控制權。此時臺灣還是日本的領土。
而自1937年到1945年就是教科書上的八年抗戰也就是在國共內戰後簽屬和平協議後的八年,國民黨遷都到重慶開始
對日抗戰。

1945年日軍投降放棄東亞以及東南亞所有佔領區的領土權,而聯合國暫議由太平洋軍區最高司令託管,等待聯合國大
會的召開再作決議。當時中美為防止共產勢力擴散,所以請國民黨代管,而美國要回防歐洲。

======世界局勢===================================================
世界局勢進入美蘇冷戰時期,其中衝突事件包括了第二次國共內戰(1946年—1949年)、柏林封鎖(1948年—
1949年)、韓戰(1950年—1953年)、第二次中東戰爭(1956年)、古巴飛彈危機(1962年)、越南戰爭
(1959年—1975年),這幾次的衝突都是近代史中著明的戰役。
==============================================================

1945年國共雙方於10月10日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
內容主要包括:
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同意以對話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長期合作,以和平、民主和團結為基礎,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迅速結束訓政,實施憲政。
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對國民大會及其他問題進行商討後再作決定,制定新憲法。
國民政府解散特務機關,嚴禁司法和警察以外機關有拘捕、審訊和處罰人民之權,釋放除漢奸以外之政治犯。
中共願將其所領導的抗日軍隊由現有數目縮編至二十四個師至少二十個師的數目。
中國共產黨承認重慶國民政府對中國的合法領導地位。國民政府承認國民黨、共產黨及一切黨派的平等合法地位。

簽完後1946年國共第二次內戰爆發,蔣介石自東北增兵打算一舉進逼北京滅共,可惜國民黨軍太廢且貪腐官員太多,被
當時的共產黨打到哭爹喊娘的敗逃臺灣,自此臺灣被拉入國共內戰的漩渦之中。

所以臺灣當時以為迎來的是一個民主開化的中華民國政府,沒想到的是長達37年的戒嚴與一連串的血腥鎮壓與掠奪。
舉幾個事件讓大家回憶回憶。

1. 228事件:查緝私菸為名,但實則因菸酒專賣壟斷而導致原本有販售牌的商販無法販售養家活口。

2. 清鄉:以清共為名,而實則有大多數人是被誣陷入獄,其中家產遭到充公或被納入私人口袋的不在少數。

3. 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只要圍得起來管你是地主的還是沒人的,通通是我的。

4. 通貨膨脹:因中國金圓券通膨,臺灣當時時興新幣制以四萬舊幣換壹元新台幣,結果造成嚴重通貨膨脹,連米都買不起

5. 官員貪腐:中央官員都被當時來臺的中國難民所壟斷大搞裙帶關係,對比日治時期臺灣人參政程度真是難以比擬。

6. 文化語言控制:禁方言、地方戲曲、提倡國語新生活運動,大家還記得講台語要罰錢掛狗牌的日子嗎?? 我6年級生,我被掛過狗牌跟罰錢過。

7. 言論自由:當時臺灣辦報都被關掉,只剩下中國跟聯合兩大報系,而當時中國時報系余紀忠、聯合報系王惕吾皆為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


總結一句話:【臺灣自清朝割讓予日本後不屬於中國,亦不屬於中華民國政權】
舊 2019-02-27, 04:19 P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d95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