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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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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引用:
作者EAC212
酒駕就沒收車輛,
酒駕肇事就是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
我認為一定有效..
但立法院一定會扯什麼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

那低標,就沒收一個車門吧....
中標多沒收引擎蓋
高標..四個車門+引擎蓋+擋風玻璃....

因為...好拆.....
舊 2019-02-27, 11:58 A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