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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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遊戲而言,赤燭的作品,沒什麼遊樂性(耐玩和樂趣)
賣的是美術音樂,故事劇情
應該稱為互動式故事書或長劇
一個遊戲的內容是遊戲製作人要負責的
12人的小團隊做的小品(內容不多)
難道製作人和聲明稿上的創辦人都沒有試玩都沒發現
或許是美工惡搞,但應該也是有默許的成分在
放這個在遊戲中然後聲明稿說遊戲在探討迷信宗教,沒有其他影射???
不過主要市場還是台灣
本島的媒體,網路和意識型態
靠這種方式爆紅多賣幾套也是很合理的(本來在遊戲圈已經很紅了)
雖然蠻可悲的,不是靠內容爆紅,而是靠這種事情
難得本土有不錯的遊戲團隊
希望專心搞好遊戲,不要搞有得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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