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50
解釋沒有用的, 要開罰而且經常開罰成功才會有效.

譬如台南某條路(文化中心附近)原本都是亂停車.
非常辛勤的開罰+拖吊後, 乾乾淨淨.

當然, 這是有特殊原因, 當地新開了一個私人停車場.
呵呵呵~ 如果車子都停外面, 那生意要怎麼來.

但重點在於政府與檢舉民眾配合高了以後.
交通問題就解決了.

然而無利不早起, 高速公路內車道路隊長的問題.
要解決應該是希望渺茫, 又沒錢, 誰要管?
台灣並不是一個追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國家.
而是追求利益.
舊 2019-02-19, 04:25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