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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罷工 飛安專業未參與
我從事航空醫學50載,專長於飛行事故的調查與預防,對飛航安全有40年的實務經驗。這次在春節發生機師罷工事件,實屬社會不幸。可嘆的是政府處理得荒腔走板,未從專業立場來著手解決,主管飛航安全的民航局標準組卻失蹤了。
罷工是保障勞工薪資與作業環境的不得已手段,對象尤以低階勞工為主。對收入20萬、30萬以上的機師,不顧職業尊嚴與社會的尊敬,採取罷工的方式來爭取福利,實屬罕見。
美國雷根總統曾因聯邦航空總署飛航管制人員罷工,而全面革除,由軍方戰管人員代替。英國航空業要罷工,法院明令不合法而制止。
兩年多前華航空服員罷工,適逢政黨輪替,蔡英文總統乘出國之便,主政者反而火上加油,鼓動空姐罷工,綠營的手藉機插入華航,換了一批領導幹部,實屬政治鬥爭。華航董事長何煖軒無條件對空服員的要求照單全收,早已埋下此次機師罷工的種子。
此次桃園機師工會罷工的5大訴求,工會常務理事在電視上侃侃而談,要放寬酒測、降低標準、改變檢查方法驗血、公司不得開除等,試問這是為飛安嗎?是社會大眾所要的嗎?
酒醉駕駛被警察測出,是否也該驗血才算數?還是機師高人一等?在國際間,機師飲酒飛行,查出時就被航空警察拘捕帶走。1994年華航日本名古屋墜機時,日本警方以副駕駛驗出有微量酒精而要歸罪於我方,最後還是我用航空醫學專業,證明副駕駛傷口受汽油的汙染,而非酒駕,刊登在《華盛頓郵報》上才解決問題。從專業立場,對酒精處理原則,我完全支持華航公司做法。
至於紅眼航班,飛行時數與人員搭配的問題,各個國家與國際間都有標準加以管理。我國所訂標準較諸歐、美、日並不過苛。若有違規,自有民航局會予以處分。至於在標準內,是航空公司管理階層的運作權限,他人無權置喙。若機師工會對標準有意見,應檢具證據,向民航局要求檢討是否該修訂之,而非採取罷工,亦非在協調時信口開河。
機師工會理事長是長榮女機師,介入華航機師罷工,其身分不是沒有爭議。華航連續兩次的罷工,商譽已受極大傷害,現更造成華航內部的分裂。至於機師飛航各國,飛行時數的規定要求,自有國際統一定義與標準,況且華航機師每月平均飛行時數為63小時(每月80小時為上限)。協調時工會突然冒出要求飛行7小時要多加1位機師,如此攪和,將成本加諸華航,若遇國際油價上漲,公司的生存都會受影響。
機師工會假飛安為名,綁架乘客以為籌碼,爭取的卻是私利。可笑的是交通部長、政務次長對航空全是外行人,反倒是真正的主管官署─民航局標準組官員全不見了,才會讓協調一而再、再而三無法收尾。
5天也夠了,交通運輸業本不可以罷工,政府有行政裁量權不准。若工會不服,經法院裁定後,即可強制執行。
(作者為前民航局航醫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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