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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多人都說台灣民主
但 你去仔細看選罷法
不僅是限制年輕人的選舉權
還限制年輕人的被選舉權
我之所以要提出來講
實在是因為這些規定真的很不合理
限制20歲才有選舉權
不限制高齡沒有選舉權
限制參選立委跟議員要23歲
限制參選縣市長要30歲
限制參選總統要40歲
"就是不限制各公職多高齡就不能參選"
那 請問這樣的單方面年齡限制有何道理?
難道年輕人就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嗎?
難道老年人做的決定就一定是對的嗎?
在台灣說公平
但是 光一個 選罷法 就充滿著年齡歧視
如果說好人跟壞人都有公平的一票
那為何年輕人跟老人就不能有平等的選舉跟被選舉權
年輕人又不是生下來就被褫奪公權.
為何選罷法要剝奪他們的權力
還是選罷法本身就是違憲的東西?
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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