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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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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poenxu
可以賠錢換無罪,那就表示有罪了呀...
原本就無罪的話,還需要賠錢嗎?
本來就沒有罪刑跟賠錢擦掉罪刑是兩回事。
我講的是給法官錢換取從頭到尾都無罪,你不能這樣拿易科罰金打我臉啦。


下面這個算不算~緩起訴 拿錢逃掉五年有期的詐欺罪

這個案例不等同判有罪緩判或是得易科罰金,是用錢換緩起訴,完全逃過進入法院審理

引用:
【綜合報導】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因以人頭低價收購士林官邸重劃區22戶拆遷戶炒房,涉嫌詐欺,為免鋃鐺入獄,葉同意吐錢換自由,士林地檢署要他吐還北市府22戶房產,並支付共5000萬元創紀錄的緩起訴處分金後,昨給予葉及妻子、涉案會計3人緩起訴2年。檢方估計葉共吐出逾3億元買屋成本及稅捐,損失可能獲利4.1億元,等於葉以7.1億的代價換取緩起訴,逃過最重可判5年的詐欺罪。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906/34490169/
舊 2019-02-15, 10:06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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