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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panad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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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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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panadol
更正:在華航, 叫做"交通事業人員", 反正就是類似的, 請舉一反三
(不是"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


這些人只是代表資方, 不是正港資方, 反正賠錢薪水照領, 賺錢也不是全部歸自己
他們談判很多招式沒使出來,

例如: 機師想少飛, 也應該負擔部分成本
卻也沒提出少飛也應該少領錢才合理, 取消保障飛行75小時
     
      
舊 2019-02-13, 09:49 PM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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