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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小故事
日職名人堂選手落合博滿在球員生涯就以敢於向球團爭取待遇聞名
當時有人問他
身為球員 為什麼不好好打球就好?那麼執著在薪水幹嘛?難道就這麼愛錢嗎?....blabla
落合回答
打出成績的選手 如果不懂得爭取待遇
當其他人薪資過低的時候
球團(資方)就會說 連XX這種等級的選手都只領這樣
你們憑什麼要求調薪?
所以我爭取待遇 不只是為了自己
也是為了球員的後進
落合靠著錢鬥
年薪破億(王貞治最高年薪記得只有6000萬日圓左右)
後來更成為日職第一位3億男
王貞治退休的時候
日職球員平均年薪是600萬日圓
落合退休的時候
日職球員平均年薪是3000萬日圓
沒有落合的3億男 可能就沒有現在的6億肥約
爭取待遇
是貪財?還是真正有助於改善環境?
就看各自的解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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