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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有實際情況來舉例:
可憐的副駕駛在台灣要飛洛杉磯,晚上家裡八點起床,十點公司報到,十二點起飛,飛行12小時,可輪流休息時間總共11小時大家均分,這裡都以台灣時間來說
1.三人合法派遣情況下,熬夜整夜每人有3小時半休息時間,然後你期望他中午準備降落,等同要玩電流激激棒的時候手不會抖?
2.四人合理派遣情況下,熬夜整夜每人有5小時半休息時間,跟上面一樣都還要扣掉亂流被嚇醒以後的干擾睡眠時間!多的這兩小時對於機師來說真的差很多!尤其年紀大的人。
年輕人雖然肝比較新鮮,比較有凍頭可以熬夜,但是時代變了!講人權也講勞權了!
當很多孤狗鍵盤客找出現行法規來表達意見的時候請小心!
您可以多請教業界人士,或是找尋其他主要國際航空公司的實際人力派遣方法參考。
相信很多業界航空都在偷笑華航可以為了四人派遣搞到罷工。
資訊是多面向!有資方宣稱、有工會宣稱。。。就跟瞎子摸大象一樣每個人說的大象長相都不一樣!
合法不合理的事情?你信不信在美國法庭上就算合法一樣可以賠到公司倒閉?
當控方律師拿出不幸航班沿著亂流區的飛行計畫書,當庭問航空公司要怎樣確保機師能有充足休息以後安全執行勤務?航空公司又做了什麼確保飛安?這不是用合法這個理由就可以全身而退啊!
美國法庭著重於企業方有責任要擔起安全的維護工作!消費者沒有能力查證也沒有義務舉證!舉證之所在就是敗訴之所在!企業必須竭盡全力說服法官和陪審團已經做了萬全的準備!不是一句合法就好的官話啊!所以你看美國超市拖過地都會擺個地板濕滑的標示排,因為怕被告到脫褲子啊!
好消息是華航終於同意了四人派遣的訴求,那上面或是之前贊同資方的網友你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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