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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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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203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這我google第一筆, 你是否同意?

那麼, 那個人是否地勤?


勞基法對雇主的定義:
「在勞動基準法上定義上,所謂「雇主」,係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

這些高級主管專門處理機師的事務
你還把人貶低成勞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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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夢似幻
舊 2019-02-11, 10:04 AM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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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