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分屍是「病態人格」非精神病,法官不應以「有教化可能」免死!
楊聰財/楊聰才身心診所院長、公共衛生醫學博士、臨床教授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foru...0190204/1512869
現在的台灣司法,自西元2014年起宣稱引進「教化的可能」具科學性的心理鑑定,
包括進行矯治的可能、再社會化的可能、再犯的可能三者做評估,在三個概念裡
描繪犯罪者的各種程度等級,交由法官判定有無教化可能,但報告本身不回答
有無教化可能。
這種心理鑑定無任何信效度評估, 鑑定報告中大
多沒有理論文獻引用、使用的研究方法,結論也大多模糊,本人認為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