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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台灣人命賤、價值低
機師不該領高薪
也不該要求待遇

乘客也是一樣
飛安危機如果是機師過勞引起的
要知道自己命賤、價值低
家屬拿個一兩百元意思意思就好
三、五萬元就太多了

命貴、價值高的外國人就比較抱歉了
不過選擇搭乘命賤的航空
也只能怪自己

[分享] 遠東航空的早年歷史(四)-大步邁進
引用:
雖然上述法律行動最後都無下文,但在民事訴訟部份,因遠航賠償金額有差別待遇,有十 七位罹難者的家屬拿到259萬5000元的賠償金,比其他罹難者家屬所獲得152萬多了107萬5 000元,引起其他家屬不滿,而在民國七十二年五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經法 院審理後判決遠航敗訴,應再將賠償金差額補付給罹難者家屬(聯合報74/1/1和10/9)。


早年的確是外國人賠多,台灣人賠少。上述是三義空難,當時機上6名機組人員,104名
乘客,其中17名日本人,2名美國人。

印象中是有家屬探聽到日籍旅客賠償259萬,但是台灣人少107萬,與航空公司宣稱的每人
152萬不同才引起訴訟。
 
舊 2019-02-09, 01:50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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