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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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diver
我反對判死刑!
我贊成酒駕肇事致死就判無期徒刑且終生不得假釋,獄中強制勞動自付飯錢和賠償!
違法酒駕不應動用社會資源!也不應免費可以使用健保資源和救護車,應該事後追償!
另外酒駕三振法應該要同步制訂!第二次酒駕被抓重判五年以上,第三次酒駕被抓重判二十年。
酒駕肇事者一樣獄中強制勞動自付飯錢和賠償!
但是立法委員都很忙啊!大家不要鬧了!狗吠火車而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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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這個做法,不得動用社會資源,蹲牢房的所有費用採自費。
第二次被抓,重判五年,我接受用鞭刑交換,兩鞭折ㄧ年。第三次被抓,死性不改,就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