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媽媽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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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阿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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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7
引用:
作者莫爺
法官判緩刑再犯的,是不是也要負責...


法官認為,黃利用修水電的機會,下手殺害莊婦,確實和水電職務有密切關聯,且先前也有水電工進入客戶家殺人的案例,加上林沒有提出監督、管理水電技工的資料,也未提出教育訓練、檢討紀錄或工作日誌,可見林沒有監督派案人數、派按時間、工程品質,難認已盡監督注意義務,認為林也應負賠償責任。


我認為...可以連帶負責算到司法院長..
 
舊 2019-01-31, 04:31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又見阿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