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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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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sn245763
剛好搜到這則舊聞

只要借車給〝沒駕照〞的人

車主依法也要負連帶責任

借車給無駕照者而肇事 檢方:車主也有過失刑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620/1194640.htm)

你舉的例子無照兼酒駕

主題車主要負連帶責任賠償,主因並非騎車的人無照,而是肇事責任

找一些資料是這樣

引用:
在最高法院在99年台上字第1058號民事判決中,認為出借者借車給無駕照之人肇事,屬於違反保護他人法律對受害者造成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出借者為幫助人(幫助他人使其容易遂行侵權行為之人),視為共同行為人,如受其幫助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該幫助人應與受幫助之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且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除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外,均應負賠償責任。此觀民法第185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84條第2項等規定即明。



新聞報導內容提到無照者依過失重傷害罪被判刑六個月,顯見他刑事上有過失

既然刑事上判了,民事賠償當然跑不掉

報導沒有說因何刑事上有過失,個人猜測在台灣發生任何交通意外撞到人~過失幾乎都是"超速"

尤其是無照駕駛,怎會乖乖不超限速騎車?哪怕超一點點就是超速
舊 2019-01-28, 12: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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