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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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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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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車禍死掉是不是要要向家屬收取急難救助時的費用包含義交、警察、救護車
火災燒死人是不是也要和死者及家屬要消防車救護車的費用,如果出動最近桃園買的那台費用怎麼算?
更不要說車禍和火災多半都不是意外,都是有人闖禍的
連這種畜易找死的人都免費救了,為何登山要例外?
現在政府每年登山救難的花費,可能不到火災救難的費用的1/100
要省也是省大錢,為何是去追小錢?

因為有: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

請問你舉得例子有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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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舊 2019-01-22, 11:0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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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