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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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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人生得意須盡歡
依我們的建築法、都市計劃法、
行人除了過馬路
他的腳是不需要踏在馬路上的
行人當然也包括坐輪椅的、坐輔助電動車的、坐娃娃車的⋯⋯

但法規歸法規
實際上除非打掉重蓋
不然都規定爽的
一些老舊街區除非縮減道路,不然很難有行人空間
但縮減道路就會被四輪大爺批判
建議把車道從3.25m縮減到3m就有人靠北大車怎麼開
舊 2019-01-21, 11:57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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