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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續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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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砍掉續練)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5
引用:
作者sclee
這個很難說是否違法

百貨公司不是櫃姐的資方

他們現在使用的名目是"罰款",而不是扣薪

因為薪資是請櫃姐的廠商發的

現在問題是,當初廠商的專櫃要在百貨公司上架,合約是怎麼簽的?


勞工局有出來說了....

他們罰櫃姐1600,因不符合比例原則,會吃一張2萬元以上罰單(最低罰2萬)!

反正廣三就堅持依法辦理,繳2萬元而已!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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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ZDwIi-HofHY[/YOUTUBE]
舊 2019-01-19, 01:1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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