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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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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記者認為台灣人應有生活的一部份就是
1. 看行車記錄器,抓三寶、看人出車禍
2. 看有錢人多可惡、捲款跑掉
3. 看誰沒敬老尊嚴、誰打小孩
4. 看哪個藝人不舉還性侵、哪個藝人小孩玩槍
5. 看誰需要被公審,趕快上街頭去賭人
更簡單的說就是腥羶色
舊 2019-01-17, 11:1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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