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這符合我另一篇講的兩種管理方式: 嚴格監視 VS 增加管制條例.
前者是依照專業去分析監控, 後者是出一個事情列一條採用通殺型(有問題沒問題都套用).
現況就是理論上監督者(此處乃國家單位)要獨立超然的立場失去, 因為管制條例是死的.
而台灣是一個相對人治的國家.

用簡單聽得懂的方式來說明: (另一串我領教到解說的難處)
一條8線道出了車禍被民眾大聲罵過後解決方案就是降到40km/hr來處理.
然後測速照相機或警察只抓無權無背景的人, 這就是"增加管制條例的作法以及缺陷."

解說:
1. 訂立不管8線道限40是不是很愚蠢. (非專業找問題點)
2. 判決是因人而異. (人治)

現在解釋給"比較詳細的"聽就是這個案例中, 各大公司產業一定有"會計審計"的必然.
不論是內部還是外部, 他們的著重點已經貼近後者而扭曲成"只要符合規定, 其餘不管."
因為監督者不夠獨立超然, 會計審計也"相對更無法"去獨立超然.
也就是不走第一條方法, 真的用專業去判斷問題後, 監視有問題的部分而出的延伸情況.

我不好說後面怎麼發展, 但只是指出選擇不同方向來應對就是會產生截然不同的效應.
舊 2019-01-16, 03:00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