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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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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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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必須先讓圓環的車先駛出,你口中的另外兩個車道,是圓環內的道路,擁有優先權,早年在內科成立前,這邊沒有紅綠燈,現在是由紅綠燈控管。
也是啦,這不是你的錯,現在政府只會花錢買廣告說他們做了什麼事,早年沒有選局壓力,是會播放交通規則該注意事項。
首先呢...我沒有提到左邊那兩個從圓環出來的車,那是形容路口一共五個車道,為了明確表示雙方的相對位置。
既然都是直行右方三個車道,哪來公車右轉的問題?

再者,後段是在形容機車不是要左轉,而是出了路口才要變換到內車道。(講白了就是找理由先當成機車不是要左轉...)

引用:
作者小肥羊
地上就標明左邊兩個車道進入圓環左轉內湖
再來講出隧道的兩車道與路口三個車道...
就我的理解:
出隧道後欲往內湖的車輛應提前換到內側車道(兩車道),到了路口則是再一次進入最內側車道(三車道)。
而往大直的車輛原則上是靠外側直行,若內側車道並非左轉專用道,則直行也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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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癥結在於路口三車道位於最內側與中央車道是否為左轉專用車道?

一般來說,中央車道的車輛可以左轉走圓環外側,內側車道可以走圓環內側。
這種情形下,中央車道的地上標線應會畫成直行與左轉,就算如此中央車道也該可以直行。

然而我看地圖上路口的標線三個都只有直行,所以正常情況應該是只有最內側才能左轉。

所以呢...我要說的是:
  1. 該路口只有直行北安路與左轉往內湖,沒有右轉這個選項。
  2. 除內側車道可能是左轉專用道,中央車道可以直行應沒有問題。
  3. 右側車道不能左轉應該無庸置疑。
所以公車選擇車道並無不妥,唯一的過失僅是未與變換車道的機車保持車距。(如果機車只是變換車道而已)
但事故發生主因是機車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且未依規定轉彎前提早變換車道。

怎麼會是公車要負大部分責任?
     
      
舊 2019-01-15, 03:45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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