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那個路口是個雙交叉圓環。
從自強隧道出來的在右邊這三個車道,而左邊還有兩個車道是繞過圓環直行北安路的。
如果肇事雙方都是從隧道出來,則機車早該靠最內側車道行駛,而不是過了號誌燈硬要從外側車道切到內側左轉。(右側三車道的最內側)
實際上,這裡並不能"右轉",因為北安路這個圓環路口,整條都是略往右彎過去的。
因此若沒有要左轉,則不管哪條車道都是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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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說,若機車出了路口號誌燈才想變換至中間車道,則機車未注意後方來車,而公車未保持車距...
但問題是機車要跨過三個車道去左轉,所以另外兩個車道得要停在路中間等機車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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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你回去重看google 地圖,出事點往後走,地上就標明左邊兩個車道進入圓環左轉內湖,最右邊車道是右轉往北安路。
另外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可是滿滿的三車道,表示這條路三個車道機車都能走。
而路口前地上的車道標線是雙白線,代表車輛到達路口時,不准變換車道,必須在到達前完成變換車道,不然請尊行該車道前進方向,走錯了就要認栽,不該變換車道
也就是校車在中間車道,只能往前進入圓環左轉,不准右轉北安路
同樣機車在右邊車道、只能右轉北安路,不准進入圓環左轉。
當雙三寶互相變換進入不該進入的對方車道,明顯在後的校車需要負大部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