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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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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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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偽物不十分
沒人有資格剝奪你的人身安全,犯罪行為之卑劣當然無庸置疑,
但當你今天毫不自愛,為什麼別人不能順便一起檢討你?

還是你認為「觸法」才叫錯事,沒「觸法」通通叫對的事、能做的事?
都幾歲人了,應該早知道不該是這樣解讀的吧?

再試問,你老婆女兒「半夜」打算「單獨」去「夜店或是哪個野男人家」喝個「爛醉」,
你吭不吭聲?檢不檢討先?
還是你覺得不怎樣?認為這是「只要她們不願意,就沒人該碰她們」的問題?


看到這些,腦中突然冒出這句話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舊 2019-01-13, 03:35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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