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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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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1. 公司行號受雇未達五人不強制成立投保單位,亦無替員工納保義務
2. 這一類不幫你投勞健保的公司,要發薪水給你,使用方式為勞務報酬單
3. 勞務報酬單應該逐月支付你薪水的時候都必須給你簽署,而不是累積一段時間才給你一張
4. 勞務報酬單無論是給你做兼職所得,還是執行業務所得,都必須替你扣繳所得稅跟二代健保費
5. 勞務報酬單對應會計科目為勞務費,每年一月都會撈這個科目的明細帳進行扣繳申報
6. 依照你的描述聽起來,這間建設公司在勞保部分對你完全合法

7. 內文提到你在自家公司投保43900,這只是勞保次高級級距,不一定是負責人第一階
8. 所以自家公司實際上有每個月給你薪水嗎? 如果沒有,卻幫你投43900這個級距,叫做掛名投保
9. 掛名投保被勞保局抓到,已繳納保費不予退還,未來也不能主張這一段年資累計,發生理賠情況亦可拒絕

10. 綜合所得稅級距比12%低一階的是5%不是6%
11. 你的健保掛在哪裡? 只要掛一個單位既可,建設公司對你不一定不合法
12. 你現在想要降低自己綜合所得稅級距,其實可以跟建設公司溝通,至於溝通內容或怎麼做帳才合法,就是我的收費範圍了。
舊 2019-01-12, 12:3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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