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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9199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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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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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derson1127
我之前那家派遣公司也是這樣跟我講的沒錯啊, 當然報稅的事,公司一定要誠實申報
你有拿到錢,當然也是依所得內容申報 , 沒有什麼好氣得過或氣不過的吧??

提醒你一件事

你現在繳的保費多寡,是關系到你老年的事 , 不是現在 !! 你要公司幫你誠實申報納保薪資所得 (繳最多)
還是要申報基本薪資來納保 (繳最少) , 你自己選 , 不用氣噗噗!!

雖說沖帳手法百百款,但那是老闆的自家事,不是你的事,沒有義務幫你掩蓋你有收入這件事!!

不服氣嗎?? 可以啊...你知道有所謂的境外免稅國家這件事嗎?? 資金夠大的話,去申請一個來用
你的所得全匯往這個境外戶頭,製造資金斷點,國家就沒有辦法追查你的資金來源,這樣一來
就不用繳稅 , 還可以享受國家提供的種種福利 , 說不定還有低收入補助, 這樣可以嗎??


這位大大是否誤會甚麼,這家公司並沒幫我投保勞健保.

而是我在自家的公司才有投保,當初是說薪資含勞健保(要自理投保)

如今才跟我要身分證報薪資表(意味我是臨時工身分),請你去外面問看看工地主任是否是臨

時工身份嗎?原公司想規避勞退6%與健保費等等之費用才要用薪資表而非扣繳憑單來報稅

五人以下的公司,勞保是真的可以不用投保,也不需要經過員工同意.這在勞保條例第六條有規定
至於健保,一般公司的受雇者是屬於健保法第八條所稱第一類被保險人,依照健保法第十四條規定,應以公司為投保單位加入健保,沒有人數限制
另外還有就業保險,依照就保法第五條規定,就算沒有加入勞保,還是一樣要加入就業保險,沒有人數限制
勞保條例第六條(強制保險之被保險人)
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
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 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
、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
二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
三 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四 依法不得參加公務人員保險或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
私立學校之員工。
五 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者。
六 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
七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
八 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
前項規定,於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之未滿十五
歲勞工亦適用之。
前二項所稱勞工,包括在職外國籍員工。
就業保險法第五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
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但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本保險:
一 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者。
二 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
三 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
證之雇主或機構者。
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者,得擇一參加本保險。

原公司雖然未達五人不用納保,但健保及就業保險一定得保

他不幫我保健保跟就業保險,基本上就有問題吧

此外我有設想到你所說的繳保費多少關係到我年老的問題,所以我在自家公司投保43900

比負責人低一階的級距了,並非我沒替自己設想....

現在卡在原公司要報薪資加上我在自家投保的級距加總起來,會讓我付出12%的所得稅級

距的綜所稅....才會問該如何解把自己級距的降到6%以下這樣繳納稅差很多了

若有讓你誤會的地方,在此深感抱歉
舊 2019-01-11, 11:4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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