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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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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現在的政府機關,都會要求版權....
攝影比賽..也會要求...
有個例子..a市辦了攝影比賽..
幾年後,把部份得獎者的照片,製成月曆....
參賽者通通一毛拿不到...
白冰冰拍的mv...用到政府提供的素材...這沒問題...
如果是她的團隊,自己找來的素材...這就會有問題...
然後..智財法已經排除了政府非營利使用
政府:這法...我說了算...你以為我是笨蛋嗎?
所以..這case...沒啥問題...(沒意外的話...)
純粹是少賺一次在不爽...
台灣阿布電影公司不希望任何人、用任何形式,擷取部分片段播出部分的影像,並且運用在其他的影片或以重製成其他影片,主要為了尊重齊柏林導演拍攝《飛閱高雄》的創作精神與理念。
----給錢也不願意?呵呵.....
不是在酸齊柏林...他這人有理念,也去做了...做的事也是對這個社會是正面的...
但是...其它人啊....就是....商業行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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