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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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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金色時代
大大們,因為車體受損人也受傷,車子使用折損市場二手估價也有基本行情,如被估未被撞前車子有剩四萬的行情,那麼加上自己受傷與工作損失...加減後只跟肇事主請求加上去金額賠一台新的摩托車(無事故車),只要事主同意並無不可,因為這在於肇事者同不同意的問題吧?民法是沒有提供損壞賠償保障換新條文,但就車體損壞加上自己的傷勢勞動損失加減後是不是同等賠償一台新摩托車價值也是一樣的意思了!


我會勸你分開列明細, 總金額高過你買新車是無所謂.
 
舊 2019-01-09, 01:52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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