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nior Member
|
有人有說到重點, 我補充, 同時也懷疑真的那麼多人不知道? 這邊應該很多都是老鳥了吧?
薪水不是要發就發, 總務經理還要整理會計的資料, 然後跟上面報告(增減變動項目), 然後簽核.
這是建立在前提作業都是無誤電腦系統出來且"員工們 都沒有異議"的情況下.
說白話: "沒有系統靠人力紀錄的公司類型還要核對手寫的各式表格才能算出薪資."
此外, 獎金部分更是要耗點時間, 這裡應該沒有人天真的認為此非主管開單, 而是電腦計算?
所以兩個會耗時間的"人"就是單位主管以及最後核准(聽完總報告)的人.
規定每個月5號就是順延而已, 因為這些人也要放假, 不核不能發, 就這麼簡單.
要他們這次1/31徹夜工作以便2/1發薪資也行 XD
當然, 我真心覺得有些主管虛耗太多時間, 其實沒必要, 這個就case by case.
PS.. 我一月薪資也還沒核發出去 =.= 真是一個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