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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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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我真的覺得就單純是作法不夠好
只要稍微協商改善就可以處理得很完善
例如薪資總有底薪吧?或者平均最低薪也該知道吧?
那麼來不及計算(都放假去了)確實可以不強求
但基本的總能在放假前事先處理好並發放吧?
又不是預先發2月份的薪水,是大家1月份工作完的薪水
人家都做完一整月了,還怕預發薪水結果人跑掉嗎?
有時候台灣從上到下很多問題都在於無法平等的協商去改善
不提政治方面,光是之前華航空服員罷工就是兩邊沒有好好協商
兩方都說想要好好協商,結果卻失敗
那一定就是至少有一方沒誠意協商,不然哪可能會有問題
而且我都懷疑是資方搞鬼,畢竟資方能量絕對比勞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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