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lia1830
這樣是每人一個小時36杯,不到兩分鐘一杯?也算神速了。還要開牛奶,倒牛奶,舀珍珠,還要有人煮珍珠,這樣平均每人要賣更多杯
可能要看陳三鼎一天能賣幾杯最準,很少人生意比他們好了。你們那也是超級大名店?
話說看陳三鼎那種賣珍珠撞奶的速度,覺得賣的人還蠻容易執業傷害的樣子,他們一天不知是賣多少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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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就一般夜市攤販,但擺攤的位置特別講究,就是剛進去夜市入口時的那幾攤或是T字入口。當時職務分配是:
後台-掌握配方的老板(配方對夜市的人就像科技業的專利)煮料、備料、叫賣。
主砲手-處理從空杯到封口機動作。如:飲料、冰塊、糖、牛奶入杯。
副砲手-找零、飲料裝袋。
工讀生-雜務、跑腿、買晚餐。
以上職務皆會互相支援,如老板煮完料後可支援飲裝包裝、找零。或是可集中一個人放冰塊到空杯的動作,後續由其它人完成。
另外擺夜市的人都很注重手腳,例如:來了一個工讀生會看手腳是否俐落,手腳太慢、懶散當場會被打槍…。2個動作能完成的工作,務必會要求不能3個動作完成。在不用找零,食材備好的情況下。拿空杯裝入4-5種配料再放到封口杯整個過程不到十秒。
我那時的情形大約是這樣。現在應該還是這樣吧。有時侯去50嵐買飲料,也可看出他們職務也會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