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57...u6tqmkUJmAegFsg
來不及審!彰化縣府:4離岸風電業者無法適用去年費率
2019-01-02
經濟部能源局中午趕著將四家風電業者的回覆函,電傳彰化縣縣政府,要求彰化縣政府能有具體回應,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代理處長劉玉平說,他收到已經兩點半了,由於函括六個風場計畫書,縣府必須逐一審視,今天已經來不及回覆。所以,四家風電業者已經無法適用去年的躉購費率5.8498元,必須以預告的108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5.106元計算。
劉玉平說,收到能源局公文後,先由承辦人審視,由於有六大風場的計畫書,十分複雜,縣府不會刻意為個案加班審查,因此,今天已經來不及完成審查,並依程序向縣長王惠美報告,王縣長充分支持能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決定。
劉玉平說,縣府仍會依程序逐一批示計畫書,並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見。
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海龍及中鋼4家離岸風電業者,共計6案風場是否能適用107年度的躉購費率5.8498元,關鍵在彰化縣政府的同意函,經濟部能源局今天中午將4家開發商的回覆發文給彰化縣政府。
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要求廠商應釐清及完成下列事項:
(一) 漁民及漁會溝通相關同意資料。
(二) 漁業轉型輔導及漁業回饋補償具體數據方案。
(三) 相關產業及運維供應鏈在地化方案。
(四) 產學合作及提升在地就業具體方案。
(五) 社會福利措施及地方回饋計畫。
(六) 環境影響減輕措施及保護、復育方案。
(七) 海域土地償金轄管地方政府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