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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 台中新光三越的春水堂 男童站在桌上尿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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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ablu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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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
把臉拍出來然後上傳公審就已經是侵害隱私權的部分了, 這個媽要告一定會贏的, 至於行為恰不恰當那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我支持這個網友犧牲自己為公德啊XD
2018-12-28, 10:54 AM #
17
asablu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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