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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bo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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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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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oodooKid
這很正常啊,以前有同事檢舉公司不給加班費的事
結果縣政府勞工局直接來函,內容大致上寫:經貴公司陳O全,王O秀檢舉.....巴拉巴拉
結果老闆一看就知道誰檢舉了,最後一個搞到離職,另一個被降職
中間名子沒寫算哪門的保密阿


舊 2018-12-24, 08:3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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