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ys070
政客和官員就把騎機車當賤民...
才不管你方不方便,別人時間都不是時間
收費我是不反對,但是全面收費問題
要收錢就重視機車路權,而不是只想著消滅
你沒需求,別人也就不需要那些偏見想法來施政
該給車位要設立,還有同樣花錢我比較想租室內停車場的
看到住家附近公有停車場連機車位都沒設立....
想月租都沒得租....
停外面給人移車或是被碰撞想到就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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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改成長期租道路公有停車位這樣如何?
租十年公道價八萬一,划算啊
另外住台北市自稱賤民,讓其他天龍國以外的鄉下人情何以堪?
北市房子賣掉,套房可以直接換南部透天還送一台雙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