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eeko
國人出外旅遊或辦事時,無論是驚天動地的大事,還是芝麻蒜皮的小事,只要發生問題需要解決,駐外代表處就有義務全力協助。
如果有國人因為衣服上的扣子掉了,到駐外代表處要求幫忙解決,形式上,駐外代表處必須協助處理,實際上,除非他已經失能無法自行解決問題,否則,我也不認為駐外代表處有義務幫忙他。
外交部證實有遊客向駐外代表處求援,而且,外交部聲明駐外代處必須要有同理心對待國人,以此來看,這通要求協助代訂旅館的要求很過份,於情於理都說不通?
也許要求協助的人真的受到驚嚇,只想著找駐外代表處幫忙,也許他真的找不到旅館,你直接就把責任全推給要求協助的人,那麼,要駐外代表處幹甚麼!
國人在國外被扒竊了,這是國人自己不小心看管財物,自己做錯事自己負責,別來駐外代處無理取鬧。
國人在國外被車撞了,這是國人自己不小心看路,自己做錯事自己負責,別來駐外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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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 也許
......
你用了很多也許 假設的語氣來強化求援者的需求
前陣子才有個要搭直昇機下山的人
如果用這樣多的也許。
那我們就不用討論任何資源被濫用的議題 不是嗎
很多事情都有客觀的事實與條件來辨別差異是否求援者有客觀上的必要條件
但這個案例沒有
當時大阪飯店不會只有台灣旅客遇到客滿。
客觀上這個旅客離日的前一晚是自助旅行住在日本應該無誤
所以合理求援的必要條件在那,?